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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做成買賣

          唐昭嘆氣,她倒是傍上大款了,奈何大款沒有錢,只有顏。

          可惜她天生口味淡,不愛吃顏,只愛錢!

          真是不可調和的矛盾。

          唐昭嘆氣,既然傍大款的路走不通,就只能自己成大款了,她沉思著,這次該寫個什么好呢?

          西北民風剽悍,百姓尚武,外敵入侵時甚至全民皆兵,愛國的英雄氣概深入每個西北兒女的心,唐昭合掌,還有比《射雕英雄傳》更合適的嗎?

          唐昭浸淫商業十多年,自認良心都被狗吃了,但節操還是有那么一點,她舍去聊齋居士的筆名,披上金庸先生的馬甲,將來百姓傳唱時,也算是對金庸先生的致敬。

          唐昭落筆寫下《射雕英雄傳》五個大字,在其下落款:金庸先生。

          如此,便再無不妥之處了。

          正巧春風二人回來,唐昭急忙拉壯丁,三人通力合作,短短五天便寫完了前二十回。

          秋雨磨沒了三塊墨,春風的手麻木地沒了知覺。

          唐昭連喝了五天治嗓子的藥,咽口水都覺得有鈍刀在割嗓子。

          跟割喉自殺似的。

          世子妃明氏再次收到弟妹寫的話本子驚喜非常,實在是《新白娘子傳奇》賣的太火了,她娘家父兄多次來信催促,希望她能跟弟妹商量再多寫幾本書,價錢好談。

          等弟妹敲登聞鼓告御狀的事傳遍大渝,父兄催促的話就戛然而止,變成了:算了,這位郡主娘娘是做大事的人,別讓寫話本耽誤了。

          明氏哭笑不得。

          如今唐昭主動上門提出繼續合作,明氏自然答應,主動提出分成,賣出一本書分三成利。

          唐昭謝過她的好意,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雙手不停地比劃。

          明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