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哄娘開心

          尤其還遇到了三年自然災害,日子更難過。

          而這個時候,說實話,能過好日子的,也就是藏在深山里的獵人了。

          至于為什么,要強調(diào)藏在深山里。

          那是因為要是不偏僻,那你就等著“私占國家公共財產(chǎn)”的批判吧!

          就因為在林子里摘點果子就被抓的又不是沒有。

          好在龐北所處的地方是位處于長白山之中的依春,這地方剛剛設(shè)立地級市不久。

          所以,而且,這地方地廣人稀,尤其是他所處的青龍溝,那更是深山老林的,幾乎是被人遺忘的角落。

          只要上山,基本上也沒有人管。

          那時候,很多犯罪的人都會往山里跑,基本上進了山就安全了。

          所以,龐北斷定,在山里打獵是眼下唯一的出路,只不過要怎么才能得到公社大隊隊長的認可才行。

          守山人不吃公糧,但還要為公社工作,所以作為報酬,他是被允許在山上自行采摘和打獵的。

          只要你履行責任,基本上你干啥誰都不會管你。

          尤其是,那年月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

          只要你不上山開墾種地,那就么有任何問題。

          山上打獵,是眼下唯一能讓母親和妹妹吃飽飯的辦法。

          提著兔子回來,在一個柵欄殘缺不全的小屋外,龐北看到了母親踮著腳在等兒女回來。

          看到母親,龐茜興奮的一路小跑的過去:“娘!娘!你看看,哥抓了兔子回來!晚上能吃肉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