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劉洋告狀

          劉培君和劉安民作為事件當(dāng)事人來到警局做了筆錄。

          “警察同志,那個叫劉洋的是我兒子,他沒有參與這些小混混的打砸,可不可以放了他?”

          劉培君對跟他做筆錄的警察請求道。

          “那個文弱的小伙子是你的兒子?看樣子像個大學(xué)生,怎么和小混混到了一起?”

          警察很驚訝。

          “這個......都是因為處了那個小太妹女朋友,說什么都不聽。”

          “哦,明白了,我們會按照證據(jù)來處理,沒事的話,你倆可以走了。”

          “后續(xù)有什么結(jié)果,我們會隨時通知你。”

          劉培君和劉安民只好先回家,等候消息。

          ......

          第二天。

          劉洋處罰較輕,屬于初犯,被罰款500元后放了出來,柳如煙和馬小虎等混混屬于累犯,還有多次打群架的案底,被關(guān)在拘留所。

          如果當(dāng)事人諒解的話,當(dāng)然也可以減輕處罰。

          劉洋從派出所里出來,越想越氣,柳如煙還沒有放出來,他一個人來到辦公室。

          本來還想著今天讓柳如煙去找龍哥,繼續(xù)放款給他,準(zhǔn)備多找?guī)准曳康禺a(chǎn)商開展業(yè)務(wù),這下子耽誤了。

          影響自己賺錢,劉洋更恨劉培君和劉安民了。

          “不行,我得去找爺爺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