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面見“買家”
“說清楚!”趙都安精神一震,少許困意消散。
“是,”朱逵說道:
“昨日,按照您的命令,屬下派了人跟蹤王顯,要求有任何異動回稟。
結果此人離開鼎豐樓后,徑直回了家,期間并未外出,也無人上門。
直到黎明時分,有家仆悄悄出門,直奔了吏部文選司主事府上,疑似傳話,而后返回。”
吏部文選司?趙都安一怔,問道:
“哪個主事?”
六部衙門,每一個都下轄數個“司”,每個司,有郎中一名,員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主事六品,管理下方的各個“科”,雖聽起來品秩不高,但因文選司主管四品以下地方官調動任免,關乎前程。
所以哪怕在京中,也算實權官員。
名曲《送別》的作詞人李叔同的父親李世珍(不是李時珍),就曾任職吏部主事。
“馮舉,馮主事,”朱逵趕來前,顯然也做過背調,見趙都安皺眉,小聲提醒了一句:
“也是江南士人,隆景三十八年同進士出身。”
隆景三十八年?
趙都安只覺數字耳熟。
仔細一想,猛的記起,寧安縣子賄賂自己,要他搭救的那個眼下看押在刑部的“犯官”,也是隆景三十八年的進士。
兩人作為“同年”,極有可能屬于同一個官場“小圈子”成員。
或許是出于友情,或許是存在利益牽扯,屬于共同體,必須搭救……不重要,重要的是,趙都安終于鎖定了“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