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守山人
75年,《槍支管理法》尚未出臺,相關法律尚未完善,主要依托地方公社和民兵連管理。
普通農民想要合法持有槍械,需要得到公社革委會的批文許可,否則就被認定為非法持槍,或者私藏武器,是要面臨政治風險的。
而每個村子里都會有一個守山人,負責巡邏村子,巡山,維護村子不受野獸侵擾,是會得到革委會批文,給予持槍證,屬于合法的。
陳建華手里的槍是爸爸當守山人的獵槍,若是爸爸用,那是合法持槍,但他用,就屬于違法。
陳建華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并未理會王翠芬,目光始終盯著趙建國,說:
“趙隊長,守山人是不是可以合法持槍?”
趙建國沒想到他會來這么一出,有幾分驚疑,目光則看向一旁的陳志遠,說:
“陳村長,他是你們青山村的守山人?”
陳建華沒等村長開口,搶先說:
“村長,咱們青山村的守山人,沒有人比我更合適,我自小跟爸爸學習守山人的本事,我爸爸倒下了,我會扛起保護村子的重任。”
這才是陳建華邀請村長過來的原因。
一家九口人,單靠工分是養不活的,他得擔任守山人,接替爸爸的位置,上山狩獵、下河摸蝦、入海捕魚,采摘山貨、養活一家九張嘴。
上一世,他在那邊倒下后,才開始認真學習守山人的本事,學得很慢,才導致一個月內餓死三個孩子!
如今,重生歸來的他,帶著幾十年的經驗歸來,立即就可以派上用場,狩獵、摸蝦、捕魚、采山貨,他現在可以說比老爸有過之而無不及。
包括槍法!
若不是故意打偏,林振國的腦袋早就開花,腦漿濺起。
此刻,確實沒有人比他更適合擔任守村人!
村長陳志遠也在這一刻明白了陳建華喊他過來吃飯的真正意圖,對付王翠芬一家只是順道,擔任守山人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