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路上趙驚鴻就覺得不對勁。 這張良怎么不看他了。 跟他說話,也愛搭不理的。 這小子行了啊! 長脾氣了。 不樂意了。 不行,自己得忽悠忽悠……不對!得教育教育。 “老四,這匹馬你覺得如何?”趙驚鴻問林瑾。 林瑾道:“自然是絕世寶駒,別的不說,胡人養馬確實是好本事,能夠成為部落狼主的坐騎,那必然是戰馬中的佼佼者。不過,大哥,你那白龍似乎更好,要這么多馬不是浪費嘛!你看我,我現在都沒……” 趙驚鴻瞪了林瑾一眼,“這匹馬是你二哥的!” 臭小子,想要趁機討要好處呢。 林瑾一聽,嘿嘿一笑,“我覺得那二十金的馬就挺適合我的,要不咱們再去交個朋友?” “朋友用的多了,就不是朋友了。”趙驚鴻道。 林瑾搖頭,“正是因為用的多了,才是好朋友。” “那是建立在互幫互助的前提下,要是你每天去蹭吃蹭喝,不給人家一點好處,這朋友還是朋友嗎?”趙驚鴻道。 林瑾搖頭,“那叫吸血蟲。” “聰明!”趙驚鴻贊許一聲,“其實做個吸血蟲也沒什么不好的,至少不用自己掏錢不是。” “嗯!大哥說得對!”林瑾連連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