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重新進入嫌疑人列表!
而他渾身上下持有的東西已經全都掉在了他的身邊。
而其中,并沒有兇器水果刀的影子。
他都沒有攜帶兇器,又如何能夠在這種偶遇蘇雨晴的情況下,跟她走到這個偏僻的地方,然后突然掏出壓根就不曾攜帶的水果刀強奸未遂殺死蘇雨晴呢?
林予安排除!
接著就是三個混混,兇器三人都有,動機三人也很充分,這種小混混見色起意沒什么奇怪的。
可關鍵是他們持有的兇器,并非作案的兇器,只是足以行兇的兇器罷了!
三人很難被鎖定為嫌犯。
再者之后,經歷的各種路人,流浪漢、外賣員,他們在這個世界的時間線都接觸到了刀,但這把刀并不是行兇的那把。
剩余的其他路人,更是行色匆匆走過,壓根就沒有看到有人像是持著水果刀出門的樣子。
不過將這些人排除之前,陳默突然倒帶回到了一個自己認為已經不可能犯案的人。
那就是周浩!
周浩因為母親的事情,將跟兇器極其吻合的水果刀掉在了現場,跑走了。
可是如果,他母親的情況又突然穩(wěn)定了,半個小時的時間足夠他在醫(yī)院探個病走個來回了,他回來早點的話時間應該是剛好23點附近。
這個時間陳默剛好跟李老師去他家了,中間錯過沒看到是正常的。
與此同時,回家過程中發(fā)現自己水果刀掉了的周浩,是否有可能在回來的途中又去購買一把水果刀呢?
案情調查的過程中,警方是有去販賣類似刀具的店鋪做過調查的。
但是暴雨夜雨太大了,很多人都披著雨衣或者打著傘,買把刀也基本沒人會仔細看對方是誰長什么樣子,人家交完錢就走人了,哪里記得住這么多,所以幾乎沒有什么有效線索。
但確實有這么一條線索,那就是店主記得當晚很晚的時候,具體時間不記得但大概就是22點到23點的時間段內,確實有人來買過一把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