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深化改革
一、制定統一的航運費,規定從越中至佐渡小木湊、越后直江津的五十石船只運費均為十六文精錢,然后再以此為標準決定其他大小船只的運費。這樣就保證了商人們的營業和收益;
二、作為交換,要求各船只每年須向上杉家繳納七百兩白銀;
三、輪番征用各港口船只運送上杉家直領的大米、木料、柴薪、板材等物;
四、要求各船只每天上繳五條鮮魚,允許其在上杉家治下領國附近海域捕魚的代價;
五、禁止在上杉家治下沿海領國收購馬匹、生鐵、鉛、銅、武器鎧甲等戰略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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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定通過加強對海運貿易的控制不僅能給上杉家帶來巨大的收入,還能增強上杉家的財政基礎,對家督集權也有一定的幫助。
與之相對的,上杉家家臣、旗下國人領主們的利益自然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害。他們再也不能像從前那樣肆意制定關稅和設置關所了。
至于先前在飛驒的戰事中立下戰功的新川郡諸將,清定也沒有落下對他們的賞賜:
柿崎景家,補任越中守護代;
安田景元,遙領飛驒守護代;
齋木尚重,許可使用涂輿;
丸山昌明,許可使用白傘袋;
椎名常長,許可使用唐傘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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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朝倉孝景被家中同族重臣朝倉宗滴說服,他同意與齋藤家達成停戰議和。
因為,朝倉孝景深感自己的身體狀況正在每況愈下,他急需在自己閉眼之前,盡可能穩固越前一國的局勢,讓朝倉夜叉丸繼承家督之位后不至于內憂外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