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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不能當兇殺案的證據

          之前的疑惑,徹底得到解答了!

          陸若簡單對蝙蝠說了聲謝謝,然后強調了一句:“你,你要注意安全,我懷疑他已經猜到我在和動物說話。”

          蝙蝠:“你放心,我要是想躲,比你們人會躲多了。”

          陸若這才放心,搖上車窗。

          蝙蝠卻忽然又補充了一句:“校長丟垃圾的時候,胡文達看見了,當時校長手里的袋子里還有他砸暈人的錘子。”

          這個信息點也很重要!

          陸若再次說了謝謝,從口袋里拿出手機來,飛快的給顧祁打電話,把相關消息全部告訴顧祁。

          電話那頭,顧祁回了一句:“你的消息來得很及時!我們確實在辦公樓的天臺檢測出了血液反應,現在有了錘子的位置,案情推進會變得更加容易。”

          “只是容易嗎?”陸若立刻感覺到了自己對法律知識的了解不夠全面,“難道不能直接定罪?”

          電話那頭,顧祁詳細解釋了一番。

          原來就算找到了沾染死者血跡的錘子,就算錘子上有校長的指紋,也只能證明校長確實用錘子傷害過死者,不能作為兇殺案的證據。

          和之前那個被水泥封住的少女不同,水果刀對她身上造成了致命傷,水泥封上去之前她就斷了氣,死因并不是窒息。

          那樣的情況下,水果刀就能被認定為兇器。

          而錘子并不算兇器,因為死者并不是死于錘子擊打,而是死于墜樓。

          只有找到確切的,校長真的把死者吊在繩子上,讓死者滑到另外一棟樓,再讓他墜落身亡的證據,才能真的給校長定罪。

          “不過我們可以憑借錘子,提前將校長當做嫌疑人拘留。”顧祁說出唯一的一個好消息,“你先跟奶奶回去,怎么車還在門口?”

          聽著電話那頭顧祁確實在擔心自己,陸若說了句:“好吧,那三哥你辦案子小心,我跟奶奶先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