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的清晨, 林帆被柳云兒的電話給吵醒,不過他并沒有立馬起床,而是在思考一個問題,說實在的...和大妖精睡在同一張床已經不是一兩次了,是不是意味著可以同居? 其實同居的好處很多,其中最好的好處就是,兩個人只需要支付一間房的費用。 當然, 是把304房間給退掉。 “算了...” “每天抱著也蠻痛苦的。”林帆嘆了口氣,首先這是個原因,其次柳云兒估計會暫時拒絕同居的要求。 隨后, 林帆起床穿戴完衣褲,簡單洗漱了一番,拿上自己的手機急匆匆地離開了。 不久便來到了地下停車場,打開一輛白色奧迪的副駕駛位車門,直接就坐了進去,而他剛剛系完安全帶,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把手表給忘在家里了。 臥槽! 怪不得出門的時候,感覺忘記拿東西了。 林帆有點惱怒自己的記性怎么會這么差,昨天晚上美了好幾個小時,結果早上就忘記了... 唉... 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人生總是起起伏伏的。 很快, 柳云兒便發動了汽車,兩人前往了申大,然后便堵在了路上。 “我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