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給耶穌面子

          他來到尹照棠的監舍前,眼神閃爍,滿是欽佩的贊道:“棠哥,獄中扎職,雙花紅棍,干,敬忠義多少年沒這么威過,真了不起!”

          尹照棠沒想到參與開壇的大底都還在牢里,消息就已經傳出去。八成是大嘴巴的差佬們在亂嚼舌根。

          尹照棠語氣中帶點驚訝,謙虛的道:“承蒙阿公看得起。”

          杜子華搖頭:“雙花紅棍,光靠人捧是沒用的,要靠真本事。對了,你手下有個叫蛋撻的,托我帶句話進來。上次發報紙上的招聘廣告,有人找上門應聘了,招不招?”

          尹照棠臉色露出慍怒,恨鐵不成鋼的罵道:“操他媽,真是個沒腦子的衰仔。老子在監舍里呢,怎么面試,怎么招人!當然是留個電話,過幾天再面試啊。一點屁事也要托話,杜大狀,見笑了。”

          杜子華面帶笑意,扶了下眼鏡,斯斯文文道:“知道事事請示,不擅自做主,挺好的。你有話要托我帶出去嗎?探監的時間不多了。”

          “杜大狀,有辦法讓我出去嗎?有點事情想親自去辦一下。”尹照棠知道社團里的律師肯定會來,因此,早就有此一問。

          杜子華吸取了上次的經驗,沒有急著否決,沉吟片刻道:“棠哥,四十八小時無條件羈留,是法律授予給警隊的執法權。”

          “法理上只是配合調查,有警區的批文,不需要證據。警隊想把你關夠四十八個鐘,誰都沒本事講一定能放你出去。”

          “但理論上,還是有一些方式,可以讓差人放人。”

          法律是人寫的條文,有很多模糊地帶,或者故意設的后門。

          普通人只能刻板的依照法規,有路子的人卻可以繞過規定。

          “比如,找一個長官打通電話,最簡單了。或者,找一位社會有力人士傳話,但據我了解,余sir昨天離開的時候很火大,估計不會輕易賣人面子。”

          “就剩一個晚上的時間,花錢找人也不值得。你有什么事,干脆我幫你辦了。”

          之所以肥貓,幺雞等人會一直待在羈留室,很重要一點就是性價比問題。

          能自己解決的事,最好不要麻煩外人。

          “小事情,打算回觀塘探望幾個老人。之前答應過老街坊,賺了錢,一定讓他們沾光。做人嘛,不能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