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龍場悟道,我張易鳴一定要找個靠山
法務留在了原地。
張易鳴雖覺得胸悶氣短,但還能沉得住氣,他相信陳延森的實力,同時也沒把企鵝等公司的投訴放在心上。
一分鐘后,當他坐在椅子上,面對兩名巡檢員、三名版權協會的工作人員后,不免慌張起來。
“張先生,我是中關村巡檢所的張展輝,這位是版權協會的李琒李司長,請你過來,主要是版權協會接到企鵝、網易、搜狐、新浪等六家公司投訴,靈犀瀏覽器未經許可轉載他們的文章,點擊總量超六千萬,你怎么說?”
張展輝面色冷峻,沉聲質問道。
“張隊長,李司長,靈犀瀏覽器只是技術平臺,通過爬蟲提取摘要,最后都會跳回新聞的原網站,這屬于《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23條的避風港原則,不算侵權。”
張易鳴神色平靜地回答道。
“但根據技術鑒定,靈犀的服務器緩存了大量資訊全文,比如《燕京晚報》的這篇《PM2.5治理爭議》,別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采集、編寫新聞,你們倒好,拿來就用,這和偷有什么區別?”
張展輝冷哼一聲道。
張易鳴臉上的尷尬之色一閃而過,他知道這么做不厚道,但字節沒錢沒資源,想快速發展,路子就得野,哪個成名企業家是規規矩矩做起來的?
他身體微微前傾,語氣誠懇地說:“技術上我們只存72小時的臨時緩存,這符合《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第5條規定。”
張展輝笑了,他沒想到,對方準備得如此充分,很明顯,張易鳴在爬取各家新聞內容之前,就把法規和政策摸透了。
版權協會的李琒抬了抬眼皮道:“靈犀在三月份、四月份,依靠侵權內容,利用廣告分成的形式賺了80萬,屬于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情節,最低三年、最高七年,你明白嗎?”
說白了,如果把靈犀的行為定義為普通侵權,那事情就簡單多了,刪除所有侵權內容,再向企鵝等投訴方賠禮道歉,最后交一筆罰款即可。
但李琒的這句話,顯然想把靈犀歸到‘以營利為目的、故意侵權’的范疇內。
就像他所說的一樣,性質一變,責任也就變了。
張易鳴慌了,急忙說道:“兩位說得在理,我回去就加強審核機制,并馬上刪除所有的侵權內容,避免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回去?你回不去了!”張展輝淡淡地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