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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1章 快打快和?

          故而最快速解決問題的法子,應當就是議和。

          我沈惟敬愿為少司馬效力,親自前往朝鮮敵營談判,同時順便偵查敵情。”

          石星回應說:“雖然你勇氣可嘉,敢于深入敵營,但我大明未有不戰先求和的道理。”

          對于要面子的大明朝廷,打都不打,那不叫議和,叫求和。

          石星若真敢這么干,后果肯定被彈劾辱國,然后下獄。

          沈惟敬又改口道:“待大明天兵入朝鮮國,小勝一二場后,再開口議和也不失我上邦體面。

          此時若能說服倭兵官長,兩家議和,應當就是最快捷辦法。”

          這意思就是,先迅速打贏一兩場展示實力,再談判議和,那就不算喪師辱國了。

          對沈惟敬而言,議和在解決方案里所占的比重越大,他的作用才越重要,才能分潤更多功勞。

          他不去促成議和,難道還能上陣廝殺?

          雖然“戰”是避免不了的,但“戰”也可以為“和”服務。

          石星綜合各方面情況盤算了一會兒,便認為,沈惟敬的“快打快和”應該是最具有性價比的解決方案。

          國庫本就開始虧空,去年為平定寧夏,又耗費幾十萬銀兩,上上下下現在都不愿意再出現大開銷。

          如果能用最具性價比的方法解決問題,朝廷上下應該都能接受。

          又經過反復思索,石星便吩咐道:“無論什么解決辦法,都需要朝廷中有人強力支持,我終究只是一個左侍郎而已。

          聽說你與陸總憲乃是同縣,所以煩請你先去游說陸總憲,請陸總憲堅定不移的支持我。”

          議和這種事情,最怕道德標準很高的清流勢力搗亂。

          若被扣一個賣國帽子,誰能受的了?在講究言路暢通的大明政治中,這種情況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