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個抵押房子,一個自掏腰包
“這次要是拿不到周榜第一,我可是要去睡大街了。”
“不成功便成仁!”
郭文希攥著拳頭,道:“我自掏腰包,買了晚上七點到八點時段的開屏廣告推薦。”
“嚯!”
林一凡瞪大眼睛,震驚道:“那可是黃金時段,沒200萬可拿不下來。”
蘇懷明也被嚇了一跳,郭文希不聲不響,玩這么大。
歌手的歌曲制作和宣發費用,一般由所屬公司負責。
具體給多少預算,看公司的重視程度,以及公司家底多厚。
但歌手自己私底下另外花錢宣發的花費,公司不可能報銷。
這屬于歌手的個人行為,公司沒有禁止的權力,也沒有為之買單的責任。
不然要是哪個歌手對自己的制作費和宣發費預算不滿,自掏腰包拿出幾千萬先花著,然后拿著發票找公司報銷,誰受得了?
沒幾天,公司就得黃了。
郭文希和蘇懷明的關系再好,蘇懷明也不可能為此破例。
他這200萬是實實在在花的自己的錢,沒法報銷的。
林一凡默默把身子往沙發里縮了縮,眼睛看著地板。
蘇懷明和郭文希太拼了!
一個抵押房子,一個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