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要錢不要名
總成本3500萬。
下一期節目預計的獎金在5500萬到6000萬左右,可能會高點,按6000萬算。
獎金減去成本,最終落到他口袋里的錢,只有2500萬左右。
楊飛:“我建議你給鹿鳴寫歌,這樣后面還能有音源收入分成,比直接分他獎金賺多了。”
“而且,寫歌對你來說也不難。”
不難?
林一凡嘴角抽了抽。
確實,只要有錢,寫歌對他來說確實不難。
最難的是性價比。
按他剛才算的成本,還不如讓楊飛上場。
就算只拿第二名,獎金也能有4000萬。
不用給楊飛送一首免費的歌,成本省下來2000萬。
最終進口袋的錢,大差不差。
而且讓楊飛上場,還多少能給楊飛漲點人氣,還能有商演收入分成。
這可比找鹿鳴出場合算多了。
“其他天王天后,也是這個條件?”林一凡問道。
“他們不止要歌,還要分獎金。”楊飛邊搖頭邊回答道。
鹿鳴提的條件已經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