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要錢不要名

          總成本3500萬。

          下一期節目預計的獎金在5500萬到6000萬左右,可能會高點,按6000萬算。

          獎金減去成本,最終落到他口袋里的錢,只有2500萬左右。

          楊飛:“我建議你給鹿鳴寫歌,這樣后面還能有音源收入分成,比直接分他獎金賺多了。”

          “而且,寫歌對你來說也不難。”

          不難?

          林一凡嘴角抽了抽。

          確實,只要有錢,寫歌對他來說確實不難。

          最難的是性價比。

          按他剛才算的成本,還不如讓楊飛上場。

          就算只拿第二名,獎金也能有4000萬。

          不用給楊飛送一首免費的歌,成本省下來2000萬。

          最終進口袋的錢,大差不差。

          而且讓楊飛上場,還多少能給楊飛漲點人氣,還能有商演收入分成。

          這可比找鹿鳴出場合算多了。

          “其他天王天后,也是這個條件?”林一凡問道。

          “他們不止要歌,還要分獎金。”楊飛邊搖頭邊回答道。

          鹿鳴提的條件已經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