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陵江案 > 以中差官

      以中差官

          “此乃本官私下猜度,當不得真。”孫申呵呵一笑,以手示意喝茶“但王知縣辦案,重證據實皆無紕漏,些許不妥只要是依著刑統,便隨他去吧。況判斬刑還須報三司,如此久拖著不決,恐生議論影響陵江縣賦稅。這王富春可是頗得朝廷嘉許能吏啊。”

          能吏?我等的就是這能吏的案子。皇城司童都知的差事豈能因你孫申幾句花言巧語便能罷休。周敏芝明白過來,孫申這是借著中樞敲打自己。畢竟磨勘之考不到一年,若無孫申這個提刑司主事薦舉,他恐又要復蹈在審刑院蹉跎時日之事了。

          其實若是換做其他地方兇案,知縣如此判來也無不妥,只要是兇犯詞證俱全,無枉判,莫說提刑司,連著大理市、都察院、審刑院皆是文書簽批,核準了事。

          此番周敏芝卻下定決心要籍此案親到陵江縣查邊軍與中樞之事。密信上明言王富春恐兩者勾當之中人。周敏芝摸了摸懷中那封諫院彈劾孫申勾連陵江縣官吏的文書草案,正思忖尋欲個借口拿出來,卻被仆役敲門聲打斷。

          “大人,這邊有緊要公事,且出來容小人稟告。”

          “喔,好。”孫申雙手撐著椅子扶手一起身“嘩啦”,那本就直響的椅子一條腿從中折斷直接散了開來,看斷口處四散的木粉,應是有蟲蟻將那椅子蛀空了“一會吩咐把這椅子換了。”孫申一邊往外走一邊吩咐到。

          其實這倒果為因,乃先定兇嫌再查實證。若遇疑難案,大多掌刑事官吏皆會如此處置。只是人大多天資不夠、律法不精、處事不密,十之八九皆為冤案。似此為刑獄偵緝所禁之術。

          周敏芝也曾動過以此言詞挾說孫申的念頭。但慮及將來,自己或有須如此行事之處,他便假意不再提。

          “敏芝,本官已有計較。”孫申一手拿著一封蓋著朱漆紅印用紅色紙封的信, 一邊往周敏芝這邊走。

          “大人請說。”周敏芝站起身來回話道,手卻隱隱伸向懷里,就等孫申說完他便掏出彈劾文書。

          “本官方才細細思量,此案雖詞證俱全,判詞亦依得刑統,然這倒果為因手段甚不可取。”孫申雙手背在背后,站在周敏芝面前,挺著肚子正色道“用此手段辦案冤案居多,雖王富春此案應無差池,但還是由你去陵江縣復審。一來與他提醒,二來也查實是否為冤案為妥當。磨勘之期將至,不可大意啊。”

          “喏!屬下這就去準備,明日就去陵江縣。”周敏芝雖大感意外,然孫申既如此說,他也樂得從命。

          “到得陵江縣,先做死者勘驗,然后教他家人人把死者葬了。這么許多時日曝尸于市恐亂市井人心。”

          “喏!”周敏芝抱拳施禮后他便快步出去了。

          皇城司……周敏芝……信上雖未明言,然以我之見周敏芝必與皇城使司有些牽扯。孫申背在背后的手緊緊捏著那封信,信封竟都被捏破一處。

          “來人!”

          “大人有何吩咐?”

          “速傳信與王知縣,就說提刑司合議,將使差官別推之法,差檢法官周敏芝到陵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