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社會事件
黎智斌溫聲說道:“過幾個月都沒人記得這件事,有什么好過不去的,誰人次次把案子辦好?”
林國光把煙丟在地上,面帶厲色:“no,sir!”
“林國光!”黎智斌出聲大喊,但都攔不住他摔門而去。
一周后,lf會商業貿易小組委員張奧偉在一場記者會中,討論起盜版案,宣稱《盜版條例》過于寬松。
導致港島盜版商猖獗,培養不出港島本土的名牌,要對盜版加罪增刑。建議把生產盜版的最高刑期,增加到十五至二十年,連同販賣盜版一同治罪。只要通過販賣盜版獲利兩千港幣,最少都該判六個月監禁。
張奧偉可是華人首位御用大律師,港島華人法律界教父,lf會和市政局雙料議員。未來出名的lf會大狀,基本都是張奧偉的門生。
其人也擔任過馬會主席,父母都是港島名流,在社會各界擁有廣泛影響力。杜子華作為他的門生,成績一直很優異,幫弟子吹吹風,屬于師父最愛送的人情了。
在未來有一部很著名的港島電影,當中有一位律政界泰斗,便是以張奧偉議員為原型。
而在張奧偉那段義正言辭,政治正確的演講登報后,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港島各行各業,數萬名靠盜版為生的商販抗議。
《91吃瓜》擺正態度,大力支持張奧偉律師的言論。隨后,《東方日報》,《明報》,《大公報》,《亞洲周刊》等十幾家知名中文報紙,全部加入“盜版”罵戰當中。無人否認盜版的違法性,但都焦距在“輕罪化”和“重罪化”上猛打口水戰。
一起小案子頓時炒作為社會熱點事件,發往警隊公共關系科的采訪邀約成百上千,辦理“盜版波鞋案”的警官林國光,忽然變成家喻戶曉的名人。
同時,港島四大盜版工廠,合圖的“皮包”,老忠的“波鞋”,號碼幫的“錄影帶”和勝和的“盜版玩具”全部停產。
古惑仔們可不會頂風作案,但盜版工廠關張,攤販們進不到貨,顧客們買不到便宜貨,事情一下子可就大條了。
港島十八區,賣a貨的夜市街就有二十幾條,攤販們不敢出來賣貨,街道都變得蕭條,連帶餐飲業都沒錢掙。
不到一周時間,口水戰開始演變為社會事件。四大工廠的大老板開始見面飲茶,工廠員工互相串聯,進貨的攤販們閑著沒事,只能給港府找點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