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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緣由

          王大城自然是愿意的,他們一家從鄉下進城,知道安陽的房價,更何況楊美娜這樣的家產,是自己一輩子都賺不來的。

          他尋思著,還是女兒有點福氣啊,直接找了一個男人就什么都有了,倒是兒子以后要難得多,好在姐姐有錢,以后多少總是可以幫點兒子的。

          再后來,隨著王慧安從職高畢業,王大城上門一說兩說,訂婚就提上了日程。

          因為領證的年齡沒有到,所以也就只辦了酒席,按照結婚的流程,該有的都總算是不缺。

          酒席后這才多久呢,就鬧到要分手了。

          確切來說也不是忽然之間鬧的。

          結婚的時候王大城收下的六萬多的彩禮,最終還是變成了兩個人吵架時候的助燃劑。

          在愛情濃郁的時候自然是愿意的,還給了少年人一種“拯救”的英雄感。

          但一時的感情到底敵不過細水長流的生活。

          但在現代社會的沖擊下,并不是結了婚就可以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娘家的財產是不能想的,但義務是有的。

          王大城買房子的時候,直接問的王慧安要給多少萬時。

          楊正明說:“那是你弟的房子又不是我們的,憑什么我們要出錢啊,我們要是有那么多錢也就算了,給幾萬也不打緊,你爸不是不知道我們的情況,找我們要不就是問我媽要唄?好意思問我們要錢啊,最多就是搬家的時候包個幾千紅包就很不錯了啊。”

          那頭王大城說:“不要總把六萬六萬掛嘴上,別人結婚娘家收了十幾萬,又給娘家買房出大力的時候,你們在干嘛,從學校出來以后也沒有給家里賺點什么錢就變成別人家的人了,敢情我養他前面十幾年都是白養的嗎?”

          這話王大城并沒有直接對王慧安講,那時候王大城還是敬重這個女婿家的,比起自己家,他們家好歹條件要好上那么多。

          所以這話是通過王大城對黃婷也就是黃娟的妹妹、王慧安的姨媽的口中傳出去的。

          王慧安自覺說服不了楊正明,最后還是出了一萬,那是自己多年來省吃儉用攢出的一萬。

          王大城是不滿意的,但也沒有說太多話,大約是自知他要錢的理由也并不能完全抬得上場面上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