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臨刑直訴

          陳敘州暗暗記下此人。

          你給老子等著,等我脫身后,我讓你知道知道,什么叫小人報仇,從早到晚!

          “三證已有,請縣令大人為草民做主!”

          陳敘舟話聲甫至,圍觀之人一反之前打砸他時的態度。

          皆出言相幫:“對,三證已有,縣令大人自當該判!”

          “這哪是三證,分明是四證!”

          “冤案,冤案!”

          不知是誰先起的頭,圍觀之人,漸漸開始齊聲高呼。

          “冤案,冤案!”

          看著圍觀之人的反應,王縣令戰戰巍巍的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

          強制鎮定,連拍三次驚堂木。

          這才使得現場平靜下來。

          可還沒等他開口,陳敘舟,開始復讀,《夏憲刑律·臨刑直訴令》。

          “凡死囚臨刑呼冤....”

          直到他馬上背到,只要直訴得實,原審官以故入人罪論時。

          王縣令再也坐不住了。

          平民百姓不知道律法,或者不明白意思。

          他作為一個縣令,怎么可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