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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身份揭秘?

          南楓夕邁著沉穩的步伐進入會議室,手中緊緊握著一疊和案件相關的照片。她逐一將案發現場的慘烈景象、受害者的白骨森森、以及那黑色垃圾袋中包裹的頭骨等照片,用磁吸貼在了黑板上。

          每一張照片都記錄著無聲的哀嚎,每一處細節都刻畫著殘忍的真相。她詳細寫下了所發現的所有案件細節,以及那些零碎卻至關重要的線索,字跡工整而有力,仿佛在訴說著專案組想偵破案件的決心。

          “人都到齊了了吧?”南楓夕停下了手中的筆,轉身詢問道。她的目光在會議室內掃過,最后落在了沈羽的身上。沈羽立刻回應道:“齊了,老大。”聲音堅定而有力。南楓夕點了點頭,再次掃視了一眼在場的所有人,“那就開始吧,雨桐,你先來說一下你發現的線索?!?br/>
          何雨彤聞聲站了起來,她將手中剛打印出來還未散去余溫的尸檢報告分發給在座每個人,同時將尸檢時所拍攝的照片一一用磁鐵固定在了線索板上。她用記號筆指著剛剛固定好的照片詳細分析道:“我們在還未找到受害者的頭骨之前對其余的白骨進行了仔細的尸檢。

          我們發現盆骨就有3個說明受害者有3個人,其中一個骨盆外形窄而長,骨盆上口較小,近似桃心形,骨盆腔的形態似漏斗,恥骨弓的角度為70度~75度為男性,其余的兩個骨盆外形寬而短,骨盆上口較大,近似圓形,骨盆腔的形態呈圓桶狀,恥骨弓的角度為90度~100度為女性。

          隨后我們將剩余的白骨全部拼湊出來了比較粗壯、強大,在肌肉的附著處有明顯的突起,骨密質較厚,骨質較重的為男性,骨骼則較纖細,突起不明顯,骨質較輕,表面光滑,骨密質較薄為女性。

          最后我們得出結論死者為1男2女。隨后我們又根據盆骨骨骼的發育程度判斷出男性死者應在24~25歲,身高170~175,體重75~77kg,女性死者年齡分別在20~22歲和21~23歲,身高分別為155~160和162~168,體重為40~45kg和45~50kg。

          然后我們又根據尸體腐敗情況,尸體腐敗早期變化會產生肌肉松弛、尸冷、尸斑、腐敗綠斑等。?腐敗中期會產生尸臭的產生和皮革樣化的出現。尸體腐敗后期會產生巨人觀、腐敗靜脈網、腐敗氣體增多、尸體膨脹、全身性尸僵緩解、尸斑變綠、軟組織液化、牙齒和指甲脫落、肌肉和皮膚完全分解,最后形成白骨,所以我們判斷受害者的死亡時間為2年前。

          之后又對受害者的白骨做了全面的尸檢,在尸檢過程中發現男性白骨的頸椎有些變形,椎體間隙變窄甚至融合了在一起,頸部骨骼出現了骨折包括寰椎(第一頸椎)和樞椎(第二頸椎)骨折,我們判定兇手是用較粗的繩子從背后將受害者勒死,其兇手的力氣非常大應為男性并且比受害者要高。

          同時我們在2具女白骨的第5-7根肋骨處發現一個三角形的創口,肋骨上有一個或多個小的切口和凹痕,有1~2根肋骨有一些小的裂縫或斷裂痕跡。所以我們判定2位女性受害者應是被兇手拿匕首正面刺入腹部,當一個人腹部被刀刺傷時,肋骨上就可能會留下這些痕跡,因為刀子刺入腹部時,可能會在肋骨上留下一個或多個刺傷痕跡,當刀子穿過腹部時,它可能會在肋骨上摩擦,導致一些擦傷痕跡。刀子刺入得太深,就可能會導致肋骨骨折,這些骨折痕跡可能表現為一些小的裂縫或斷裂痕跡,其次2名女性受害者都死于腹部中刀,而這把匕首應為長6~7厘米,寬2~3厘米。

          我們對后發現的頭骨進行了檢驗,發現3名受害者的頭骨都有不同程度的顱骨變形和破裂,男性受害者頭骨發生了斷裂,而2名女性受害者的頭骨較男性受害者相比頭骨斷裂程度較小。

          從而我們判斷兇手應是用重物對3名受害者的頭顱進行了大力的敲打,重物對頭顱的敲打使3名受害者昏迷但并沒有使受害者死亡,從而在受害者昏迷的同時對男性受害者進行了勒脖窒息而死,對2名女性用匕首進行了腹部刺傷?!?br/>
          最后,她總結道:“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受害者為一男兩女,年齡在20至25歲之間。男性受害者被兇手用繩子從背后勒死,而兩名女性受害者則是被兇手用匕首刺死。死亡時間大約為兩年前。這些結論都是基于我們目前所掌握的證據和線索得出的?!?br/>
          報告結束后,何雨彤回到了座位坐下。南楓夕看著黑板上的照片和報告,沉思片刻后說道:“韓翊,失蹤人口那邊有什么進展?”

          韓翊立刻站起來梳理著手里的資料回答道:“老大,我們在淮安派出所查詢到了兩年前的一起失蹤案。也就是2014年6月18日報過一起失蹤案,報案人叫趙浩然,男,27歲,家住青陽市河陽區城南街48號。

          他當時報案報了3個人的失蹤,1男2女。張志遠,男,25歲,張瑤,女,21歲,陳曉雯,女,22歲家都住青陽市河陽區城南街48號,3人關系為好朋友,其中張志遠與張瑤為情侶關系,報案人趙浩然與陳曉雯是情侶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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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趙浩然報案時的記錄是除他之外的3人結伴去登山時間為2014年6月10日,一開始4人還有聯系,但是到2014年6月2日趙浩然就聯系不到另外3人了,一開始沒在意以為是山上信號不太好,但是到后面一直聯系不上,也沒有回家,趙浩然就去派出所報了失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