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從上海灘崛起的百年豪門 > 第156章 對事不對人

      第156章 對事不對人

          陳光良查看了一下這個時代開銀行的條件,大致要求是:

          第一,注冊資本最低十萬大洋,繳納10%作為保證金。

          第二,發(fā)起人至少五名,并具備相應(yīng)的資格和信譽。

          第三,董事長和總經(jīng)理要是華夏人,并且必須具備在國內(nèi)外銀行或金融機構(gòu)工作的經(jīng)歷。

          第四,銀行需在開業(yè)前向財政部呈報章程、發(fā)起人名單、資本總額、營業(yè)計劃等文件,并經(jīng)財政部核準后方可開業(yè)。

          基于此,陳光良的一個想法暫時落空,不過他卻約見了虞洽卿一起吃飯。

          如今的陳光良,也算是‘寧波幫’的后起之秀,勢力也初步建立起來,至少已經(jīng)不是顧竹軒這種流氓可以拿捏的對象。

          “虞公,有個生意想請你做!”

          虞洽卿打趣道:“聽積蕃(方椒伯)講,你現(xiàn)在和嚴家在聯(lián)姻,還有什么生意想到我的?”

          陳光良回應(yīng)道:“虞公說笑了,這是還沒有定。”

          虞洽卿則很自信的說道:“放心吧,我要不是沒有適合的女兒,我都想讓你做我的女婿。對了,是什么生意?”

          這個年輕人,絕對是潛力無限的那種,虞洽卿也很好奇。

          陳光良隨即說道:“我觀永安公司沒有注冊銀行牌照,卻在吸納存款。而南鯨政府已經(jīng)建立一定的時間,對這種情況肯定會加以規(guī)范,可能頒發(fā)不注冊銀行牌照,不允許吸納存款的規(guī)定。”

          虞洽卿愕然,隨即臉上陷入一絲喜色,但一閃而逝。

          他故意說道:“你的意思是?”

          老狐貍!

          陳光良對虞洽卿不是非常了解,但知道他是一個很精明的商人,而且對財富是非常渴望。有兩點事情可以證明:第一,當初面對浩浩蕩蕩的‘減租運動’,虞洽卿是大家第一個批斗的對象;第二,后世虞洽卿曾在滬市‘孤島時期’,大發(fā)‘國難財’,當然立場不一樣,肯定觀點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