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為各種原因錯過了比賽,可憑借軍武令重新入局! 只不過,條件要嚴(yán)苛許多。 持有軍武令之人,必須登上擂臺,接受任何人的挑戰(zhàn)! 而且,不是只打敗了一人就算成功! 只要有人挑戰(zhàn),就必須接著! 直至最終,無人敢再挑戰(zhàn)! 又或者,堅持八個小時以上! 若鏖戰(zhàn)八個小時以后,還能站在擂臺之上,則可成功復(fù)活! 這樣的條件實在是太過嚴(yán)苛! 從軍武大會誕生以來,只有兩個人使用過軍武令的第二個功能。 最終,無一不戰(zhàn)死在擂臺之上! 除非是真正的『一掃六合』之輩,否則,誰又能在擂臺上鏖戰(zhàn)八個小時? 要知道,能來參加軍武大會的人,無一不是軍中翹楚! 當(dāng)年那二人,都是實力十分強勁之輩,有能力爭奪軍武大會前十。 也正因如此,他們才敢動用軍武令的第二個功能,意氣風(fēng)發(fā)的站在擂臺之上。 可最終,三個小時都沒有堅持住,便飲恨擂臺。 自此以后,無論再強大的天驕,若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參戰(zhàn),都不會選擇走上這條路。 畢竟,軍武大會輸了也就輸了,總比沒了命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