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我想建房子

      不是李毅多心,而是有些事情他必須想到前面。

      采山貨這營生是真有危險,雖然這幾年政府組織民兵將山里的狼蟲虎豹等大型野獸都給打沒了,就算是有也都跑到了大山深處,但是野豬、黃羊、狍子之類的還是有的。

      尤其是野豬那玩意兒,山里還不少,一旦孩子們遇到那玩意兒,還真挺危險的。

      要是那個孩子因為給自己采摘山貨傷了或者是沒了,那他家大人還不把李毅家的房子給點了,他可不能冒這個險!

      聽到李毅也不是真的不要他們,而是讓他們家的大人去說,孩子們也沒有再說什么。

      隨后,在李毅的指揮下,一大幫孩子將十幾筐清理好的各種菌菇、木耳抬回村兒!

      而回到家之后,李毅也將昨天的工錢發給了他們。

      傍晚生產隊下工后,陸陸續續就有村里人來到李毅家。

      大家伙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想讓自家的孩子跟著李毅干,順便掙點零花錢補貼家用。

      李毅的態度很明確,想跟著干也行,但是得簽協議。

      協議的內容也很簡單,那就是孩子們是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他不屬于雇傭童工。

      其次是孩子們上山必須要聽從大孩子們的指揮,不能擅自行動,其次是出了安全問題他概不負責。

      大家也理解李毅的難處,所以紛紛簽了這個協議。

      甚至于還有人問,大人們采摘的山貨李毅要不要,但是卻被李毅拒絕了。

      倒不是李毅沒有銷路,而是現在農業社還沒有解體,他要是鼓動這些大人們上山采山貨的話,是必要的影響生產隊的生產進度,那是萬萬不能的。

      另外,他之所以要帶著東子他們做山貨買賣,一方面是他需要錢,另一方面則是想讓這些小兄弟也跟著自己賺錢。

      但如果村里的成年人都進山采蘑菇、木耳的話,哪還有孩子們什么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