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節:慘烈
何為魔法?
追根溯源至其最原本的詞匯,拆解開來由字面意義理解的話,顯然正如這兩個字所指那般,是神魔之術,只有神明或者魔鬼才能施展的詭秘技藝,法術。
那么,何為神魔之術?
跨越了人類理解范疇,人類所無法完全解析,甚至就連將它想象出來都極為困難,但卻確實存在的現象。
奇跡、魔法、神跡。不論變換了多少種表達方式,它們的意思都是共通的。
用以形容、概括那些超越了人類的事物。
這是稍有一定了解的常人對于它的大致印象。
而在拉曼帝國皇家魔法導師卡米洛·塞姆基烏斯的《魔法起源》一書之中,他則以這樣謙卑的口吻介紹:
“在這些歷史悠久遠超人類的造物面前,文化、語言、甚至就連想象力都是。”
“蒼白無力的。”
“正如新生兒面見了復雜程度遠超他們理解能力的事物,雖然那是切實存在的,但因為他們并沒有辦法去理解,所以自然也無法用那同樣稚嫩的語言來。”
“形容。”
“我們將自己所熟知所掌握的建筑、軍事、生產和生活等諸多方面的知識統稱為。”
“科學。”
“已知之物即為‘科學’,而絲毫不夸大地說,帕德羅西的科學實力乃是當今世界第一。這是拉曼民族引以為傲的。”
“地方。”
“但我等亦有無法理解之物,這尚且稚嫩的科學和無比淺薄的智慧,竟無法道出其復雜程度的萬分之一的。”
“便被稱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