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節:炎陽與蟬鳴(六)
一個持續4000余年的國家,其豐厚的歷史底蘊注定了有許多行為是不會和僅有百年歷史的里加爾小王國一樣的。
如是的事實在到達新月洲以后,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透過各種細枝末節傳達給里加爾一行。
與偵查工作在同一天內完成,經由溫泉村旅店老板雅之牽頭,全村同意過后。坪山縣縣令之子貴為華族的巖倉虎太郎親自簽署的《討剿文書》詳細記載了本次發起剿匪的理由,以及具體的參加人員:
“茲于丙冥年文月葵亥日,因章州坪山縣有溫泉村,鄰近沼澤蠻地匪患猖獗,民眾苦受其擾,而起此討剿文書。”
“雇傭浪人百余名,義務參加者為藩地外出游歷武士青田氏一族及其南蠻隨行者,另有村民壯丁10余人,皆精通弓箭之法。領導者為巖倉氏虎太郎公子。”
“天命昭昭,正義必勝。”
而作為隨行人員之一的咖萊瓦用拉曼語在他的筆記本上則如是記載:“大月神歷4046年7月3日,我們開始向沼澤進軍。”
正式的官方文書用語和日常對話差距甚大,而即便虎太郎之前怎么看怎么是個廢柴,在提筆寫字之時這位公子哥卻顯示出了極高的素養。
端正的筆法和嚴謹的措辭顯示出華族應有的教育水平,而之后掏出隨身攜帶的印章又為這一紙文書賦予了確鑿無疑的權力。
已經成年的虎太郎擁有的印章是“代縣令”章,因為他的父親是如今的坪山縣縣令,若是有事外出或者因故暫時無法掌權的話他會執行代理權限。一些特殊情況下他也可以以官方正式地位頒布類似這樣的有公證力的文書作為約束。華族子弟會擁有這種職位是理所當然的,即便在自治程度更高的藩地也是如此,像彌次郎若是在青知成年了也會有相似的權限。
這份權力在他本人找到供職的地方之前都會保有。它并不是世襲的,只是縣令或者鎮長權力的延伸。一旦父輩被剝奪了華族地位,代縣令之類的身份也會蕩然無存。所以充其量只是一個臨時的官職,大部分時候也并未被應以實權。但作為新月洲的華族,一旦擔任了一官半職,隨身攜帶印璽都是作為嚴格規范的一環的。
洛安少女并不知曉這些,因為和官職貴族相關的訊息鳴海等人并不會過多透露。她只是以里加爾式的思維,認為虎太郎是這邊的貴族子弟那么他的話應該能代表貴族權威。
她沒想過這件事情會變得這么正式和公文化,這些人甚至小心翼翼地留下了文書準備日后上交報告。
如是的一幕出乎了里加爾人的預料,凡事都需要正規化的做法正是歷史底蘊濃厚的新月洲人才有的特點。盡管有時候這也會顯得繁文縟節過多十分地官僚主義,但留下證據和文書印璽,在一些時候卻遠比只靠一張嘴要來得有信服力。
這一件事情忽然給米拉提了個醒——他們在藩地所發現的那封叛亂貴族的投名狀,所擁有的威力大抵是遠超認知的。
另一個小插曲是察覺到了虎太郎擁有的實權她忽然對這個人不那么討厭了,因為盡管這位公子哥有些虛榮和自私,他卻并不是一個會應用實權去欺壓他人的人。
掌握實權而不濫用,即便是在萬分緊急想要營救阿惠的情況下他也反而是降下身份求情而不是擺高姿態搬出代縣令的印章壓人。
是他沒意識到自己的權力有多大還是其它問題暫且另說。總而言之,在虎太郎和雅之店長的行動之下,不光將這次行動給正式化以免落下話柄,他們還提供了一部分報酬給龍之介所帶領的浪人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