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 2 章
七五年夏天發洪水,原主在洪峰中救人被洪水沖走,當地社員認為她沒有生還可能,已經放棄尋找,只有陳載鍥而不舍地找她,在下游河灘發現她后,冒著滂沱大雨把她抱進廢棄磨坊。
死里逃生,兩人喜極而泣,就那么一次,她意外懷孕。
孩子于次年在小滿節氣出生,因而得了這個小名。
后來兩人關系急轉直下,原主不怎么理睬陳載,生下小滿后交給農戶人家寄養,轉而迷戀一名下放作家。
至于原主為啥要生下孩子,又跟陳載說小滿不是他的孩子,舒苑并不是很理解,也許知道懷孕時已經是四個多月,當時她的身體狀況,引產比生下孩子對身體傷害更大。
想保護下放的陳載?未婚生子對他來說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們有更好的辦法養育小滿,可是她后來移情別戀去迷戀作家!
或許當年青春年少并不算是戀愛吧,也許她并不喜歡陳載才跟他分道揚鑣。
原主并沒有跟陳載做完全切割,她一個拿公分的知青哪有錢寄養小孩,于是,她跟陳載索要分手費用來支付寄養小滿的費用。
一共要了兩筆,每次一千二百元,共計兩千四百元。
陳載并沒跟她糾纏,兩次都痛快支付。
為什么痛快給錢?是擔心萬一她鬧起來,對他這個下放人員會有很壞的影響嗎?
她給農家每年支付一百六十元的寄養費用,這個數額不多,也不算少,另外刨去她花的不多的奶粉跟衣物的錢,按支付四年計算,也才六百四十元,剩下的錢幾乎都給了作家。
舒苑在回憶這些細節時覺得原主的操作非常抽象,陳載、原主、作家這三人可以分別說是大冤種、戀愛腦跟軟飯男。
并沒有三人糾葛,陳載最初在生產隊當隊醫,因醫術精湛調去縣城,后又去西北援建,幾年時間,他調走后除了一次因分手費見過面,舒苑再沒見過他。
梳理完這些糾結的經歷,舒苑仔細回憶著小滿的長相,小孩子容貌變化大,而原主似乎對小滿是嫌棄的,不耐煩的,并未仔細的看過小滿,舒苑現在不確定見到小滿是否能順利認出他來。
小滿過了年才五歲,他那么小,母子倆只見過幾面,小滿能認出她來嗎?
小滿會認她嗎?會乖乖跟她走嗎?
小滿知道媽媽曾經想拋棄他嗎,如果知道,他會恨自己嗎?
自己不喜歡小孩,但最好對小滿表現出充滿愛心。
將回憶出的小滿的模樣刻在腦子里,舒苑才淺淺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