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欠條上的字跡
“這么多錢,我不放心交給別人去付贖金。”于心玉又說道,她知道朱慕云是政保局的人,比洋行的這些人強得多。如果要與綁匪見面的話,朱慕云是最合適的人選。
“如果你們能拿得出一百根金條,我去交贖金也沒關系。但如果錢不夠,我擔心綁匪不但會撕票,甚至連交贖金的人,也一起殺啊。”朱慕云見到旁邊巡捕要說話,突然提高音量。這種事情,他當然樂意去做,但不能被巡捕搶了生意。
朱慕云的話,讓那些巡捕停住了腳步。既然有人愿意冒這個風險,他們自然樂得如此。畢竟事情做好了,不會有人感激他們。但如果搞砸了,真的會丟命。
于心玉與洋行的大班商量,老板不在,他們只能拿出洋行的現(xiàn)金,最后經(jīng)過統(tǒng)計,折成金條,也不過二十根。剩下的八十根金條,只能等到費利克斯回來后,才能支付。
朱慕云覺得,二十根金條雖然少了點,但有,總比沒有好。朱慕云一直在計劃,明天見到九頭山的人,應該如何與他們瓜分。
但在第二天,朱慕云到鎮(zhèn)南五金廠,向李邦藩匯報工作的時候,收到通知,特高課已經(jīng)介入此事。
費利克斯畢竟是德國人,如果真的發(fā)生意外,不但法租界承擔不起,就算古星的日軍,也會受牽連。本清正雄親自過問此事,德意志洋行的金條不夠,剩下的八十根金條,由特高課墊付。當然,交贖金的人,自然也不再是朱慕云。
“這件事,還是交給特高課較好。要不然,費利克斯有什么閃失,你是承擔不起責任的。”李邦藩勸道。
“特高課能出面,當然最好。”朱慕云微笑著說,但心里的失落,只有他自己知道。
“昨天你一直在法租界,一處的行動,有什么進展,恐怕還不知道吧?”李邦藩問。
“我回去的時候,已經(jīng)是半夜了。問了六水洲的余國輝,一處昨天并沒有送人過去。后來我又去了緝查二科,警衛(wèi)也說沒有收獲。”朱慕云說,這是他昨天布置的工作,哪怕再晚,也要落實。要不然,早上怎么向李邦藩匯報?
“一處抓到的,是軍統(tǒng)古星站行動隊的副隊長,現(xiàn)在,已經(jīng)擔任一處行動科科長。”李邦藩說,雖然王志堅沒有收獲,但孫明華還是履行了諾言。
“昨天還是軍統(tǒng)的行動隊長,今天就成了我們的行動科長,孫處長本事不小。”朱慕云微笑著說,與其說他是贊美孫明華,不如說是譏諷王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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