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愛護
一處的人,可都是軍統叛逃過來的。這些人之所以集中安排,就是因為上面不放心。而叛變一次的人,還可能會叛變。如果讓一處的人來經濟處,該輪到自己不放心了。
“一處在局里的地位并不受重視,如果經濟處能用他們的人,想必整個一處都會充滿希望。到時候,不但孫明華會感激,下面的人,更是向往我們經濟處。”朱慕云說。
“之前我聽到過傳聞,還以為是戲談呢。”李邦藩苦笑著說,他既然讓朱慕云作主,自然就不會再干預。
而且,朱慕云說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一處看似是曾山的,但如果一處的人心,都向往經濟處,說不定以后就是自己的呢。一處的人,又不是洪水猛獸,放一個到經濟處,也不算什么。
“用一個人,能讓一處全部心向我們,這筆買賣,我覺得很劃算。”朱慕云說。
“你可是經濟處的干部,可不是商人。”李邦藩提醒著說。朱慕云的口吻,越來越像個商人。做什么事,首先考慮的是利益。長此以往,他很擔心。
“處座,一處的王志堅昨天晚上被殺,是不是軍統干的?”朱慕云突然問。
“這還用說?軍統和地下黨,最近太猖獗,局里已經計劃,要展開報復行動。最近一段時間,你的配槍要隨身攜帶。你的槍法不及格,怎么開槍怎么都生疏了吧?得多去練練。”李邦藩提醒著說。
“我又不是行動人員。”朱慕云不以為然的說。他有著雙重身份,不管是地下黨還是軍統,都不會針對自己。況且,他從事的是非情報工作,不會引起抗日分子的激烈對抗。
“你雖然不是行動人員,但你是政保局的人。我們展開報復,對方不會還擊?不管什么時候,帶把槍在身上,總是好的。”李邦藩提醒著說,朱慕云的軍事素質令人堪憂,自己又不重視,真要是碰到意外,麻煩就大了。
朱慕云是他的愛將,也是他的財神,如果朱慕云出了事,很多事情都不會有這么輕松。
“好吧,從明天開始,我就帶槍。”朱慕云無奈的說。別看一把手槍,整天帶在身上,也很沉。
“光帶槍還不行,得帶子彈。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在警察局的光榮傳統?”李邦藩說,朱慕云承認帶槍,但并沒有承認會帶子彈。當初在警察局的時候,朱慕云領槍后,都是不領子彈的。
“處座,帶把槍嚇唬嚇唬別人就可以了,裝了子彈突然走火。”朱慕云苦著臉說。
“好好的槍,怎么會走火呢?從今天開始,你每天去領五十發子彈,連續射擊十天。槍法是子彈喂出來的,我就不信,你的槍法練不出來。”李邦藩命令著說。
“五十發子彈?我手臂會斷掉的。”朱慕云說,射擊練習,確實是他所不喜的。每次開槍,后坐力都會震得他手臂發麻。這還不算嗓音,也讓人很煩。
朱慕云的數學很好,三點一線的要領,當初鄧湘濤一說,他就全明白了。但無論是在軍統,還是在政保局,他的槍法都很爛。事實上,朱慕云的槍法一般,至少認真起來,不說優秀,合格還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