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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二章 分贓

          “處座,這是昨天去九頭山賺的。”朱慕云拿了一個精巧的小盒子,裝了二十根金條,送到了李邦藩辦公室。

          “九頭山賺的?”李邦藩打開盒子一眼,差點把里面金燦燦的金條晃花了眼。

          “我昨天帶了一百金條去九頭山,但張處長沒有找到軍統的人,干脆就贖了批人回來。九頭山的土匪,救一個人要十根金條,我讓那些人出二十根金條,甚至三十根金條。他們急著回來,就便宜我了。”朱慕云微笑著說,他聽任紀元說,回到碼頭后,不少商人都后悔了。在山洞的時候,隨便說一句很容易,但真要拿金條出來,就像割他們的肉。

          但政保局是情報機關,那些商人豈敢得罪。這是他們自己承諾的,哪怕再肉痛,也必須付掉。而且,如果今天支付的話,那可是要支付利息的。三分的月息,誰也不敢隨便欠。

          “軍統行動小組呢?”李邦藩拉開中間的抽屜,將盒子順便掃了進去,隨即就將抽屜推了回來。一切有如行云流水,朱慕云眼睛一眨,像變魔術一般,盒子就消失了。

          “張處長沒有發現。”朱慕云將張百朋的做法,詳細的匯報了。如果針對一般的新手,或者軍統行動小組,與古星站沒有暗號,或許這個辦法是有效的。但從重慶派來的人,都是受過專門訓練,豈會輕易上當?

          “但是,我發現了軍統的鄧陽春。”朱慕云突然說道。

          李邦藩一聽,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