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統一口徑
“楊志上次在材料里寫到,他從上岸到貨物檢查場報信,用了三十五分鐘。這一點,從陽金曲的材料里,也能看出來。當時,楊志走的時候,是九點差一刻,楊志到貨物檢查場的時間,正好是十點二十。這個時間,檢查場的警衛,以及馮梓緣,都能證明。所以說,三十五分鐘,還是比較準確的。”朱慕云緩緩的說。
“有什么問題嗎?”李邦藩問。如果朱慕云不說,他也沒注意到,楊志回到檢查場,正好花了三十五分鐘。
“再看這次楊志的材料,他接到陽金曲的命令后,一路狂奔,以最快之速度,趕到二處報信。我到事發地點看過,如果真是一路狂奔的話,不到十分鐘。當天晚上下雨,再加上他不熟悉路,十五分鐘足夠了。哪怕就是正常的跑步,也不會超過二十分鐘。如果他不是跑,而是走回去的,也不會超過三十分鐘。也就是,這中間,至少有五分鐘以上的時間,楊志沒有用在回檢查場上。”朱慕云緩緩的說。
“所以他是泄密者?”李邦藩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問。
“光憑這一點,自然不能斷定。可是,楊志最有可能泄密。”朱慕云篤定的說,當天晚上,天黑路滑,還下著雨,楊志不熟悉路況,花三十五分鐘,也勉強能說得過去。但是,楊志用“一路狂奔”這個詞,肯定是不合適的。
或許,楊志是想表明,要急著回二處報信的心情。可是,這個詞用得不準確,會讓他付出慘重的代價。
“你說得有道理。”李邦藩點了點頭,朱慕云的推斷,雖然算不上抽絲剝繭,但粗心大意之人,絕對不可能發現。
“所以,我想重點調查楊志,就查他這段時間,到底做了什么,有沒有跟人聯系過。”朱慕云鄭重其事的說。
“可以。”李邦藩點了點頭,楊志確實是最可疑的對象。
“如果需要,我想對他用刑。”朱慕云說,他一向不提倡使用武力,更加不想對人動刑。可是,身在這樣的環境,如果不用刑的話,很難得到想要的結果。
“用刑也是調查的一種手段嘛。”李邦藩說,不要說對楊志動刑,就算是對其他人動刑,他也不會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