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識貨的黑人
兩個一米八幾的黑人,帶著蒙面帽子,手里拿著槍,最常見的搶劫犯裝扮。
什么叫常見?
意思就是說這是標準配置,也是經常見到的黑人搶劫配置,沈建南對于這種事一點都不陌生,一點都不。
曾經,他的天幕投資在華爾街時,經常會在工作之余到紐約市中心找一些樂子消遣。
那時候,他初到美國不久,加上長期習慣了國內的環境,也就沒雇傭保鏢。結果......在皇后區,被一名獨行俠黑人,拿槍搶過。在紐約地鐵站附近被六名黑人圍在一起持刀搶過,又一次帶著兩名金發女郎到開車到外面去玩,在車里就被人拿著槍搶了。
累計,在紐約呆了兩年,愣是被搶劫過三次。
第一次被打劫,沈建南差點被嚇尿,面對著烏黑黑的槍口,由于比較怕死,這廝連語言上的反抗都從來沒做過,乖乖把兜里的手機錢包一一上交,樣樣不落,甚至連錢包里的卡都沒顧上討價還價一下。
在哪名黑人獨行俠要求下,一次被搶走了八千美元,一臺華為p40,一件阿尼瑪西裝外套,一雙朗丹澤皮鞋,還有一只百達翡麗手表。
第二次被打劫,這廝同樣沒有做過任何反抗,老老實實把手機錢包一律上交,但腿沒有再發抖,最后一番討價還價,保留了身上的西服和鞋子,沒有再光著腳。
第三次被人打劫,這廝膽子就肥了很多,從車里抓出一把美元甩出去,等那兩位開大黃蜂的黑人兄弟走了,又和那兩名金發女郎在車里繼續起被打斷的工作,并且更加威猛。
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找到經驗的,被打劫的次數多了,沈建南也就找到了經驗。
劫犯也是人,在能不開槍就拿到錢的情況下,沒誰是想開槍的,畢竟前者比后者收到的法律制裁要少得多,其次,生物對于生命基因里都有一種敬畏,如果有選擇或者不是神經病,只要不是拎著一大包現金招搖,那往往不會選擇殺人搶錢。
當然,劫匪既然敢搶劫,那么說明他們腦子里有些東西還是異于常人的。
對于沒什么譜但是手里有槍的人,我們要把他當大爺一樣供起來,他說什么我們給什么,這樣才能避免對面被你氣壞從而擦槍走火。
舉個例子,劫犯拿著槍要你錢,你說我爸是警察比劫匪還要更加兇悍,那么只會有一個結果,被人一槍爆頭干掉。
正確的做法是,要什么就給他什么,要你手機,你給他,要扇你一巴掌,趕緊把臉貼過去,要讓你給他當馬騎,你就好好爬,累不趴下就一直爬。
畢竟人家不開心了就可以要了你的小命,而比起活命,什么錢財自尊,都是小事。
絕大部分劫犯都是拿完東西就跑的,面對這群大爺,只要別打擾人家的賺錢體驗,干凈利落交出全部身家,保住小命,比什么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