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全郡已經建立了14個司鐸市鎮。 按照霍恩的要求,每個鄉都要有3-5個市鎮作為司鐸修會的行政駐地。 這些市鎮中心基本都是從集市、小鎮與大型村落改造而來,基本都是那套教堂、市政廳、鐘樓的模板化改建。 當然,由于各地具體情況的不同,這些市鎮都有不同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