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人是萬物之靈長,應當與普通動物區分開來,自由就是神的恩賜和形象的體現。論述完人為什么要擁有自由的神學含義和現實意義后,這位“雙輪怪人”向所有讀者提了一個小問題:既然如此,圣父能否允許人自愿為奴?或者說,人能否自由地放棄自由呢?文章的最后,這位作者邀請看到這份報紙的所有人,但凡對此有任何見解的,可以寫一封信寄來。如果是有益或令人深省的見解,則可以刊登在這份真理報上。一旦在報紙上刊登,就可以獲得整整1金鎊的獎勵!(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