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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2章 哥有錢有權哥任性

          法庭:南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庭

          時間:2010年3月12日

          案由:周建民訴南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東港大隊),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及行政賠償糾紛

          事件起因:

          2010年2月13日,除夕夜。

          高爍駕駛一輛黃色的蘭博基尼,在東港大道追尾周建民的五菱宏光。

          五菱宏光被撞飛后翻滾七周半,周建民的父親和母親當場死亡,八歲兒子脊柱斷裂。

          東港交警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認定周建民違規變道,需承擔70%的責任,賠償高爍的車輛損失費278萬。

          周建民不服,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無果之后,又一紙訴狀將東港交警大隊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撤銷或變更東港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重新劃分責任比例。

          結果可想而知。

          東港交警大隊的負責人沒出庭,委托律師邱若男出庭應訴。

          且不說邱若男那張嘴有多厲害。

          單說肇事人高爍,那也不是周建民能惹得起的角色。

          高爍雖然是在單親家庭長大,但那不是普通的單親家庭啊,典型的闊少。他母親是高璐,舅舅是南州1號高鵬。

          一審結束。

          周建民把邱若男和助理堵在法院門口,含著淚追問:“邱律師,你們昧著良心顛倒黑白,就不怕遭報應?”

          “誰顛倒黑白了?說話注意點,小心我告你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