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一章 公者千古,私者一時
裁判和既得利益者都是他們的人,需要投奔養濟院的人,哪里斗得過?
可是這在景泰年間,是萬萬行不通的。
駱勝不太清楚妻家里在養濟院里到底參與多深,但他不辦也得辦,因為這是公事。
現在京師話事人是那個手持公德論,號召提倡公德和公私分明的襄王殿下。
而駱勝本人也是講武堂全優畢業的勛軍之一。
“你個沒良心的東西,養不熟的白眼狼!”一個人被兩名緹騎押著出了程府。
這人是駱勝的老丈人,老丈人很顯然經過了極為激烈的掙扎,衣冠不整,披頭散發,狀若瘋癲,連衣服都被扯破了,破掉的綾羅綢緞,更顯難堪。
老丈人被押著,大聲喊著:“我老程家哪里對不起你了!”
“呸!”
駱勝沒說話,等著一眾案犯被押走,駱勝才走進了府中,開始盡忠職守的抄家。
駱勝沒得選,他倒是想避嫌,但是盧忠走后,駱勝作為錦衣衛右都督,掌管錦衣衛,養濟院茲事體大,他只能親自督辦。
駱勝這趟差事辦得很是利索,但是很快他就被人彈劾了。
歷朝歷代都是以孝治天下,駱勝這趟差事,辦的是老丈人,這一下子就把駱勝給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
人人口誅筆伐,仿若是駱勝這個鷹犬,不配活在人間。
大明律定:同居親屬有罪得相互容隱,奴裨不得告主。
謂曰:存留養親。
存留養親的核心邏輯,要總結的話,就是朱熹《四書集注》所言: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