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九章 要變法,要立大憲章(第三更,求訂閱)
“但也因為要保住這些虧損嚴重的大廠,朝廷也就不得不用國帑補貼,以致于為扶持這些虧損官營工廠,使國帑支出極大!”
“甚至,朝廷還強勢地霸占一些暴利行當,以及用權力手段,讓許多暴利行當的利潤只流入朝廷充作官帑,進而卻貼補這些虧損!”
“如禁止關內開礦這事,就找了個保護內地生態的荒誕理由,取地之利,用之于民,有何不可?!”
“朝廷這樣做,明明是通過只準許在海外開采礦產的政令來將礦業之利把控在自己官家手里!”
耿于垣附和說道。
“我總結了一下,要變法的要點是:
一、立憲,以限制君權,規范朝廷執政;
二、增加地方自治權;
三、裁撤冗官、冗兵、冗工;
四、開放相應禁令,允許民間商人自由經營相應行業,任何商品都可以進行自由交易;
五、對士紳優免,限制官營工廠的生產和擴張。”
高之壁說了起來,且又問道:“不知諸位可還有要補充的?”
“還有嚴格廷議制度,我們不能只限君王獨裁,也得限制權臣的出現;”
“而廷議制度無論如何都是限制這兩者的最好制度!”
“故我認為,輔臣閣臣必須由廷推任命,而廷推之組成不能只限于公卿,天下各省民眾皆得有士紳代表參與,另外,兵事、法令的頒布,也得由廷議決定!如泰西之議會也!”
另一位叫王依言的大儒這時候說了起來。
“甚妙!”
郭斌不禁拍桌叫好:“本朝之廷議可謂本朝之最善之制度!很該發揚光大!幸賴王公提及,只可嘆,陛下和歷朝先帝,多有不嚴格遵守之時,若能形成制度,寫入朝廷之憲里,如君王若不遵守,則天下可討伐之!這樣的條文,則我皇明必將永盛不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