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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四十六章 法中取利(四)

      軍營每月要支出三十升米,十五斤醬菜,兩百五十文錢,以及四季各一套衣衫。根據熙寧元年到熙寧二年的米價來說,每升米在十文錢左右,三十升米,也就是三百文錢,當時的醬菜的價格在于一斤十文錢左右,十五斤就是一百五十文錢。

      四套衣衫,根據我們請專門的牙人評估,總價值大概是在一千二百錢左右,分攤到每月,大概是一百文錢,再加上一些零碎的補助,官府每月應該支付陳光妻子一千三百五十錢。

      但是正如之前陳光所言,朝廷每月就只給陳光妻子一匹布帛,十斤醬菜,一套衣服?!?br/>
      說到這里,他低頭仔細看了眼文案,這都是數據,他不敢拖大,才道:“根據朝廷制度,官府是可以用布帛、錢糧折算給士兵家屬。

      雖然在這條規定中,朝廷確實沒有寫明,具體的折算標準,但是我們在朝廷收稅和發放官員俸祿的規定中,找到了具體的折算標準,根據這個折算制度來看,是以物的好壞來進行具體折算?!?br/>
      官員們頓時睜圓雙目,看著邱征文。

      既然沒有明寫,那就官府說了算,怎么能夠按照別得折算規定來算,你懂不懂規矩。

      張斐直接提他們問出心中疑惑,道:“這能混為一談嗎?”

      邱征文道:“將軍與士兵所得軍費,都是出自軍資庫,且都是處于軍餉制度下,在朝廷沒有明文區分開來,理應用同一個標準來算。”

      許芷倩適時遞上一份文案。

      張斐看過之后,點點頭:“不錯,在軍餉制度中,確實是有明確的折算規定,有分上等布帛,下等布帛,上等米,下等米,既然是在同一制度下,又未另加說明,這折算應該同處于一個標準。你繼續吧。”

      那些官員有苦難言,他們真不敢爭論標準不一樣,因為這里面涉及到一個收稅折算,要是爭辯這個折算問題,可能是要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br/>
      士兵這個折算,是支出,而這個支出,朝廷是認得,你就是如數發,也不會影響政績。

      而收稅那個折算,是財政收入。

      財政支出,不一定影響政績,但是這財政收入是一定影響政績的,收入減少,那政績就可以用一塌糊涂來形容。

      他們只能認。

      “是?!?br/>
      邱征文點了下頭,又端起一個木托盤來,“這上面是陳光妻子每月所得的布帛,方才唐司理也承認,軍資庫卻是發出一批這樣的布帛,充當軍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