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六章 法中取利(四)
而我們尋找了四個牙人,五家布鋪進行詢問和調查,他們認定的結果都是相差無幾,在這些布帛中,最便宜的一匹只值七十文錢,而最貴的也就值一百文錢,我們折中算下來,平均一匹布帛也就值八十五文錢,再加上每月的十斤醬菜,雖然是快要發霉的,但我們還是以十文來算,也就是一百文錢,以及那件衣衫和逢年過節所得補助,那么陳光妻子每月實際所得在兩百三十文錢左右,差不多只有所約定的五分之一。
對此,我們這里有相關的折算證據,其中還包括當年米鋪賣出米的賬簿,牙人、布鋪對于這些布帛的議價,等等?!?br/>
李敏立刻起身將一沓厚厚的文案遞給蔡京。
那些觀審的士兵一方面是咬牙切齒,他們也受過折算剝削,但他們算不明白,到底虧了多少,如今一聽五分之一,這真是人神共憤,這未免也太狠了一點吧。
另一方面,又對這法援署另眼相看,原來這法援署不是“沒有署”,查得這么細致。
之前這種糾紛案,就是一句話的事,哪里還會找當年米鋪賣米的賬目來當證據。
許多官員們不禁都是大開眼界。
這就是皇庭強調的過程嗎?
果真是言出法隨啊!
那蔡京非常懂事,將拿到的文案,分給蔡卞他們,而不是遞交給張斐。
這等粗糙的活,怎能讓老師來做,老師坐在上面喝茶就行了。
張斐還真在喝茶,放下茶杯來,又向邱征文道:“你繼續說。”
邱征文繼續言道:“很明顯官府發給陳光妻子的酬勞,是遠低于官府與陳光所約定的。而且蘇檢察長方才提到軍資庫撥款給公使院,并非是個例。
而我們所查,在去年軍資庫至少向公使院撥款五萬貫,以及六千五百石頭糧食,分布在全年的十二個月,可見軍資庫的倉庫里面,從來就不僅僅只有那些布帛,是有相當一部分在計劃之外的錢糧。
這足以說明,軍資庫就是故意以次充好,因為根據朝廷的規定來看,這種布帛,是屬于下下等布,但是官府卻以一貫的價錢折算,這是屬于上等布的價錢,可見官府用一種折算的方式,去克扣軍餉。
且此案是極為特殊,因為陳光隨軍出征,家中就只有妻兒,再無任何保障,只能憑借這一份酬勞來勉強維持生計。
而這份保障,也是這份契約中的關鍵所在,朝廷立此規矩的初衷,也是為了士兵們能夠安心在前線殺敵立功。如果官府無法確保陳光妻兒的生計,陳光是絕不會答應隨軍出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