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北宋大法官張三和誰在一起了 > 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爭

      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爭

      張斐問道:“那搶劫罪怎么辦?”

      葉祖恰道:“直接抹去就行?!?br/>
      張斐道:“抹去了這條罪,不就搶劫合法了嗎,這還需要去寫明嗎?”

      “......!”

      葉祖恰被繞得有些暈,道:“不寫明也行?!?br/>
      張斐就問道:“那如果將宋刑統上面的罪名全部抹去,偷蒙拐騙,打砸搶殺,就全都合法了,你們說這是法律嗎?”

      葉祖恰眨了眨眼。

      張斐道:“我朝太祖太宗是如何形容之前戰亂時期的律法?”

      “綱紀敗壞,無法無天?!?br/>
      “正確?!?br/>
      張斐道:“搶劫合法,是不需要去規定的,因為只要達到無法狀態就行了,在無法中談法律,這不是脫褲子放屁么?,F在我反過來問你,如果朝廷規定,你在快要餓死的時候,為求活下去,去搶了一個包子吃,朝廷將不會追究你的責任,這法制之法,還是法家之法?”

      葉祖恰思索半響,“法...法家之法。”

      “嗯?”

      “法...法制之法?”

      “嗯?”

      “學生不知道?!?br/>
      葉祖恰是徹底暈了,他此時此刻感覺自己就是一個傻子。

      張斐是哭笑不得,又道:“首先,這應該屬于儒家之法,法家是不會這么規定的。其次,這還得看什么官署頒布的,如果是官家的赦令,并且還寫入疏議中,那就是法制之法,因為這條規定里面,它是有著許多先決條件的,基于這些條件,這其實也算是一種自我保護意識,也算是一種常識,畢竟這人命關天,包子沒了,還可以再做,人死了就真沒了。….當然,如果真的要對此立法,那又是非常復雜的,因為這里面得很多判定,是非常難以取證的,故此朝廷不太可能會這么做,而這也是我們學習律學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