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張三求書名 >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與刑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與刑

      張斐又問道:“在法制之法下,是國家、君主利益為先,還是個人利益為先?”

      “個個人利益?!?br/>
      “完了!”

      張斐搓了下額頭,“你到底有沒有在聽講,法制之法是源于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一種共識,簡單來說,就是在共識的基礎下去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如果沒有共識,只有個人權益,那你就是打砸搶燒都可以,只要你開心,只要你愿意。往往國家滅亡的時候,就會出現這種情況?!?br/>
      這句話來來回回搗鼓幾百遍,學生們似乎還沒有理解透徹,就沒有一回答對過。

      聽著很簡單,但用于實踐,就變得無比深奧。

      張斐又道:“如果將這句話的個人正當權益給抹去,那是什么?”

      “法家之法。”

      “對啊!”

      張斐道:“但法家之法到底還能夠令秦國統一六國,如果你將共識給抹去,君主和國家都沒有了,你說該以誰為先,當然是君主和國家利益為先。你們這些人啊!”

      他無奈地搖搖頭,又道:“確定這一點后,我們再來看看,基于法制之法,這些條例該如何修改?

      我們就拿盜律來說,一個小偷潛入你家,偷取了一貫錢,這是侵害了君主國家利益,還是個人利益?”

      葉祖恰道:“這應該是侵害了個人利益。”

      張斐道:“那就是與國家和君主利益無關?”

      葉祖恰又道:“也侵害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br/>
      “果斷一點,這還用想么,這必然是侵害了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張斐道:“如果與國家和君主利益無關,也就是說只要這小偷去你家只是看了看,發現沒有想要的就走了,既沒有拿你的錢,又沒有傷害你,就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