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張三求書名 >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與刑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民與刑

      大家一致搖搖頭。

      張斐笑問道:“為什么?”

      上官均就道:“因為道理上說不過去,他都沒有偷東西,也沒有傷害他人。”

      張斐點點頭道:“法制之法強調的是正當權益,何謂正當,就是公平和正義,這個原則是不能違背的。

      再說回漢朝這個案件,踐踏莊稼是重罪,這民以食為天,故此維護莊稼就是維護國家利益,在此案中,那農夫的牛是無意中踐踏了莊稼,這其中有沒有侵害國家和君主的利益?”

      蔡卞道:“這得看律例是如何規定的?”

      張斐問道:“你說該如何規定?”

      蔡卞道:“這得看他是有意還是無意的,若是無意的,就應該輕判。”

      張斐突然翻了翻小本子,“秦朝規定,或盜采人桑葉,臧不盈一錢,可論?貲繇三旬。就是說,你盜采他人桑葉,哪怕不值一錢,也得服徭役一個月。

      假如有人故意采摘了一片桑葉,然后判他服徭役一個月,在法家之法中,這當然是正確的,但是基于法制之法,這是不是對的?”

      大家又一致搖搖頭。

      張斐問道:“為什么?”

      卻又無人答的上來。

      張斐道:“沒有頭緒的時候,就想想法制之法的理念。”

      大家想了想,還是沒有頭緒。

      富弼突然答道:“個人權益。”

      張斐問道:“富公此話怎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