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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二十八章 文武與法(終)

      折繼世與大理河的部署,也沒有請示朝廷。

      “而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種副使在出兵之時,并未告知陸知府。”

      張斐又道:“而種副使的理由有二,其一,他認為陸知府不會答應;其二,他不想連累種副使。這兩個理由,都只是種副使自說自話,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故此我們皇庭并沒有采納。”

      種諤是一臉尷尬。

      那么問題來,你要都不采納,那不是我有罪嗎。

      張斐又繼續言道:“在這一點上,本庭長認為這的確是屬于種副使的過失,無可爭議,但不足以定罪。原因就在于陸知府并沒有反對誘降。”

      陸詵郁悶道:“我不反對,他就可以不征求我的同意嗎?”

      張斐道:“必須是要的,故此我說這是他的過失,他理應要告知你一聲。但是基于我們皇庭對于此類案件判定原則,我們更傾向給予最前線戰斗人員更多的寬容。

      因為戰機是稍縱即逝的,第一線戰斗人員,不可能事事都向后方請示。在招降一事上面,青澗城就是第一線,雖然我也知道,當時種副使其實是有充裕向陸知府做出請示,但為了確保這個原則不被破壞,鼓勵最前線的武將在戰場能夠當機立斷,抓住戰機,故此我們這判定它是一個過失,只給予警告,而不給予懲罰。”

      蘇轍問道:“那你這不是鼓勵武將違抗軍令。”

      張斐道:“這個原則只適用于最先前線的戰斗人員,如果種副使當時是處于后方,以及未有親自帶兵前往,那么他的所為就不適用于這個原則。因為我相信,他們用自己生命的做出決斷,絕大部分應該是明智的。”

      蘇轍一怔,不禁沉吟起來。

      這律法還能這么思考嗎。

      武將們自然是小雞啄米般地點頭。

      說得可真是太好了。

      繼續!

      繼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