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為了得到你!
“我按河山哥說的做了,村長和村委會出面,讓我大伯母好好對我,至少要養我到十八歲成年。”
“當時老村長說了,如果我大伯母執意要把我趕出家門,那他會去申請法律援助,將該屬于我的財產要回來。”
胡鶯鶯聽得義憤填膺。
“你大伯母也太壞了吧,要是我,我肯定要把財產要回來的!”
胡阿麗也十分無奈。
“我當時也是這樣想的,大伯母對我不好,我也不想在他們家過日子。”
“可是老村長跟我說,我是未成年人,一定要有監護人,而且我一個小孩子身上帶著錢,難免會遭人眼紅。”
“大伯母雖然答應了不再把我送走,但是也不肯跟我住在一起,把我趕到這間房子,只能保證我不餓死。”
胡鶯鶯不懂人類的法律,她當然不知道未成年人必須要有監護人這一說法。
胡阿麗解釋完了,胡鶯鶯才明白。
鹿知之又問道。
“你那個定親的未婚夫是怎么回事?”
說到這個未婚夫,胡阿麗的神色淡淡的。
“我只見過他一次,就是來我們這送彩禮的時候。”
“聽說他小時候生了一場病,腦子不太好,還有一只腿是瘸的。”
“不過他們家愿意給很高的彩禮。”
“我是不想嫁的,可是我大伯母說我克死了大伯,我真的很愧疚,想著如果彩禮能彌補,也算是我對得起大伯了。”
“可是那個男人剛送完彩禮,回去就因為跟人打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