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溪中文 > 女帝座下第一走狗 > 115、錦衣出巡!“小閻王”一言號令九堂

      115、錦衣出巡!“小閻王”一言號令九堂

          正堂內(nèi),趙都安捏著信紙,做沉思狀。

          不同于馮舉三人擔(dān)憂恐懼,懷疑他是否會予以幫助。

          看到信函的瞬間,趙都安便決定施以援手。

          問題是,如何做?

          直接“點齊兵馬”,以馮舉為證人,逮捕夏江侯?

          這個選項最爽利痛快,但可行性太低。

          前世影視劇中,類似“東西廠”,“錦衣衛(wèi)”一類的機構(gòu),動輒打著“皇權(quán)特許,先斬后奏”的旗號,肆意抓捕,無法無天。

          但趙都安翻看史料后,才發(fā)覺存在藝術(shù)加工成分。

          詔衙能否繞過三法司,直接逮人?可以。

          但前提,是“皇帝下令”,即是說,倘若女帝現(xiàn)在下達(dá)一封旨意給馬閻,要他逮捕某人,或查某件大案。

          那詔衙官差的權(quán)力會立即膨脹,展現(xiàn)出暴力機器的風(fēng)采。

          非法凌虐,肆意誅殺,羅織罪名,扣帽子,搞株連……能想到的骯臟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相當(dāng)于套上了一個有時限的“狂暴”buff。

          但若沒有皇帝下令,正常查案過程中,想要逮人,遵照祖制,須經(jīng)過一套程序:

          主官須先開“駕貼”,類似拘捕令,而后將駕貼呈送刑部給事中衙門,予以“批簽”。

          倘若給事中駁回,便無法執(zhí)行。

          去外地辦案抓人,更加麻煩,還要走一道司禮監(jiān)的印信。

          多個衙門同時批簽,走城門還有驗證關(guān)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