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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2章:二重證據法

          聽到他的話,蘇先生笑了,“你的回答過分簡練,偏向口語化,但大致表達清楚,而且看得出來,你自己挺有想法的,那跟我們闡述,你的多重證據法吧!”

          蘇亦差點就要拍著腦門了,多重證據法,后世,很常見的說法啊,咋就成我的了?

          不過這個時候,也不是糾結的時候。

          現在的場合看似閑聊,實則考核。

          不然,真要閑聊,私底下聊就可以,何至于把北大最強考古天團都拉出來陪聊呢。

          蘇亦繼續答,“二重證據法是20世紀文史研究方法論上的重大革新,但也有其時代局限性。第一、二重證據法后來過分追求實證、證而不疏,所以需要三重證據法的跨文化闡釋演變!”

          蘇亦剛說完,就被打斷了,“證而不疏?你不認同傅斯年的觀點?”

          是俞老師。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會有點懵逼。

          這都是啥跟啥啊。

          好在。

          蘇亦沒有那么一般。

          傅大炮曾說過,“我們存而不補,這是我們對于材料的態度;我們證而不疏,這是處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內使他發現無遺,材料之外我們一點也不越過去之說。”

          這是很著名的言論。

          簡單來說,就是按照材料說話,不要去過度解讀。

          胡適也說過類似于的話,“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有七分證據不說八分話。”

          也正是因為如此,才有傅斯年的名言,“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

          也是民國主流的史學觀之一。